法律分析:《刑法》规定监狱管理人员应当保障罪犯的基本,包括劳动安全和劳动报酬。监狱内的劳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时、休息、安全等相关规定。如果监狱管理人员未能保障罪犯的基本,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监狱管理人员不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罪犯的基本,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监狱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罪犯及其近亲属、律师、人民、人民有权向监管机关或者上级监管机关提出控告或者申诉。监管机关或者上级监管机关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对查明的问题依法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其工资报酬的经济补偿金:(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劳动者,或者通知不合法的;(二)变相解除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三)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监狱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给国家利益或者群众利益造成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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