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违法。严格来说,顾客消费需要,商家都要开具不得拒绝,否则违法。但是现实中小店都没有向税局领用,因为平时很少索要。不犯法,如果确实需要的,可以出具开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有小吃店到税务部门开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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