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消费税。具体详情如下: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Copyright © 2019- lxnj.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