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甲方:号乙方:号甲方在花溪徐家冲有门面壹间,乙方自愿承租,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自有门面壹间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四、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每年首日前半月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元。
六、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内转让,并支付甲方人民币元)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电话:电话:年月日出租店面合同书甲方:号:乙方: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南昌市进贤县康盛-阳光尊邸共五间店面),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2、本店面每月租金为,并交房租押金整。
3、乙方半年房租一次性交清。(注:提前十天付半年租金)
4、本店租期从月日起至月日为止。
5、签订合同后,乙方经营汽车美容,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转租给他人使用,如转让给别人押金不退,并有权收回店面。如乙方要装修店面,不准破坏房屋结构,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准把装修材料拆走,(包括办公室、地板)如果拆走甲方不退回押金,乙方要按国家规定营业,做到文明经商,并按时缴纳工商、税务、物管费、卫生费、水费、电费、乙方不准拖欠。
6、乙方如果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甲方不退押金,并有权收回店面。
7、如乙方在租赁期内,合同租用期未满甲方不退回押金。
8、甲方在合同期内,不能将此店面转租给他人,否则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9、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继续租,根据市场价格调整,乙方有优先租用房屋,并经过甲方同意,双方重新订协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日生效。出租方(甲方)签字:。承租方(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门面房租赁合同书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方本着平等互得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地:乙方自愿租赁甲方座落于门面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以用于。
二、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为,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三、租金:房屋租金每年为人民币,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的当日内一次性付清,于月日一次性交清第二年的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房屋租赁期间所形成的债务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租赁房屋的水电等齐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六、在履约期间,乙方务必管理好房屋及设施,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七、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卫生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八、如遇征购房屋,此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支付甲方的剩余租金如数退还,甲方不予其它赔偿。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住址:住址:电话:电话:年月日独家委托出租商铺协议书合同编号NO:本合同当事人:委托人(甲方)居间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独家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本合同当事人委托人(甲方):居间人(乙方):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门面字楼提供出租代理服务,促成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代理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代理合同。第三条乙方工作:
甲方将该房屋独家委托乙方,由乙方对该项目进行包装、策划、宣传、出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甲方义务(一)应提供房产证明、等有关证件;(二)应对乙方的代理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三)在委托期限及其期满后天内甲方和任一承租人成交都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都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佣金。若甲方私下与第三方成交则视为甲方违约须按照合同约定佣金双倍支付给乙方。第五条乙方义务(一)应完成甲方的独家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供的房屋为甲方积极寻找客户,(二)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出租房屋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四)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机密等保守秘密;第六条居间代理费乙方协助促成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按照同等一个月月租金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时支付。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起诉。第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第九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号码:电话:地址:日期:居间人:号码:电话:地址:日期: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国籍:
()(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XX编码:
:;传真:;E-mil: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国籍:
()(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XX编码:
:;传真;E-mil:
根据《中华人民合同法》、《中华人民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月日至月日止。第四条租金该房屋租金为(币)万千百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万千百拾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第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
6.。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第十一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申请登记备案。第十五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七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合同效力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二十条合同份数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月日月日水费由方负责,电费单价按供电所收费单据平均价计,租房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3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