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部:
(1)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文书名称“刑事申诉书”。
(2)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3)申诉事由。在规定的格式中填上相应的内容。
2、请求事项。即申诉人申诉的目的,应写得明确具体,例如,向原审人民的上级人民申诉,希望上级人民提审,不希望指令原审人民再审的,请求事项应写:“请依法对本案提审,作出公正合法判决。”如果申诉人认为自己无罪,向原审人民申诉的,请求事项写为:“请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宣告申诉人无罪。”
3、事实与理由。包括案件事实和申诉理由两部分。
4、尾部。写明申诉书送达的机关名称,即分行写明“此致xx
x人民”或“xxx人民”。附项写明“附:原审刑事判决(或裁定)x份”。最后,由申诉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一、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是多长
人民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4、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不予受理。
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6、接受抗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二、刑事申诉向哪级提起
1、不服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的,一般应向原终审人民提出刑事申诉。
2、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的申诉,也可以向作出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提出申诉。
3、申诉人向中级人民提出刑事申诉并经中级人民审查处理后仍不服的,应向高级人民提出申诉。
4、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经过高级人民复核的,应向高级人民提出刑事申诉。高级人民复查驳回申诉或者再审改判,申诉人仍不服的,应向最高人民提起刑事申诉。
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提出申诉。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一般只能申诉一次;对经两级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不予受理;对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不予受理。对最高人民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